八、录取
(一)体育特长生按照临沂市2026年高中招生政策和学校招生计划,专业合格后分别按下面要求确定拟录取名单:
1.男篮:先按照位置专业成绩录取各位置第1名考生,之后各位置按专业成绩80%+学业水平考试成绩20%综合排名后,从高到低依次录取。
2.女篮:按位置专业成绩从高到低依次录取,专业成绩相同时按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从高到低录取。
3.乒乓球、网球:按专业成绩从高到低依次录取,专业成绩相同时按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从高到低录取。专业成绩不具备市级及以上比赛团体主力水平的不予录取。
4.田径:高水平按专业成绩从高到低依次录取,专业成绩相同时按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从高到低录取。普体按照专业成绩70%+学业水平考试成绩30%综合排名后,从高到低依次录取。
所有被录取的体育特长生,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原则上不得低于满分的60%,各项目专业技能成绩特别优秀,中考总成绩低于满分60%(456分)且满足以下条件的考生:
(1)男篮、女篮:代表临沂市获得山东省锦标赛、冠军赛或省运会篮球前8名的金牌运动员(前8名都计金牌);代表临沂市获得山东省锦标赛、冠军赛或省运会三人篮球前6名的金牌运动员(前6名都计金牌);获得全国U14、U15系列比赛获得大区赛前12名的运动员。
(2)乒乓球:各省乒乓球队或鲁能等全国职业联赛大型乒乓球俱乐部的现役队员;全国中学生乒乓球锦标赛获得单打前8名队员(有上场记录,有成绩册原件);省运会、省锦标赛、省中学生乒乓球比赛获得单打前3名队员;市级中学生乒乓球比赛(教体局组织的)获得单打冠军队员;国家健将级乒乓球运动员。
(3)网球:代表临沂市获得山东省锦标赛、冠军赛或省运会网球前3名的运动员。
(4)田径:当年度招生考试项目现场测试成绩达到并超过一级运动员标准。
经学校研究报市教育局同意后,录取可适当降低中考文化课成绩要求,录取时与其他入围考生一并按照专业测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录取。
(二)特殊情况
各专业正在省队及以上训练队参加集训或比赛的绝对主力队员(已获得一级运动员证书)不能参加专业考试的,报名期间应将有效证明材料(集训函、成绩证书等)交给学校研究。
(三)学校在中考成绩公布后两个工作日内确定体育特长生拟录取名单,并电话通知拟录取考生。考生预留的联系方式务必准确,并确保电话保持畅通、及时接听。拟录取考生要按学校电话通知要求按时到校确认,电话联系不上或不到校确认者,视为主动放弃,学校将按照顺序补录。拟录取结果上报教育局批准后,录取名单在临沂一中微信公众号和校园网站公示,请考生及家长及时关注。已经被录取的特长生将不能参与普通生的录取。
(四)学生入学报到后,临沂一中将与学生及其家长(监护人)共同签订培养协议,明确各方权利、责任与义务。随后,临沂一中将向临沂市教育局汇报,并依据上级主管部门要求,统一办理学籍注册手续。凡被我校录取的体育特长生,入校后应刻苦训练,代表学校参加相关比赛,不得转为普通生或其他专业特长生。
(五)开学后学校将复核考生身份,对弄虚作假、冒名顶替者,查实后将取消录取资格。已经在外省注册了的运动员,不予录取。
(六)未完成特长生计划的,剩余计划作为本校普通生计划指标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