【高考】高考百科 | 考生高考档案主要包括哪些内容?

此前,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发布了《山东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政策百问百答(2025版)》(点击查看),小编根据其中的重点内容进行归纳梳理。今天,我们来了解一下高考档案的相关内容。



01

考生高考档案主要包括哪些内容?


答:考生高考档案包括中学(含高中、中职)档案和高考电子档案两部分。


中学档案由考生毕业中学负责按有关规定组建。应届高中毕业生档案材料应包括《山东省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档案》(总三年)等;应届中职毕业生档案材料应包括毕业生登记表、考试成绩登记表等。往届毕业生档案材料为考生当年毕业中学档案或人事档案。


考生高考电子档案是高校录取新生的重要依据,内容主要包括考生基本信息、思想政治品德情况、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(合格考)和反映学生综合素质的材料、体检信息、高考成绩信息等内容。考生电子档案须与纸介质材料对应部分的内容一致。


02

考生的电子档案是如何管理的?


答: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对考生信息进行汇总、整理并建立考生电子档案信息库。考生电子档案信息库一经建立,任何人不得擅自更改。考生高考电子档案中的高考成绩等信息仅供高校招生录取时使用。未经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同意,有关部门及个人不得向高校、社会或他人提供。当年未被录取考生的电子档案不得向个人、高校或社会提供。


03

录取后,考生的纸质档案应该如何处理?


答:考生被录取后,考生本人应凭录取通知书、准考证、身份证等证件和材料(被民办高等学校录取的考生还须携带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出具的《录取考生信息确认表》)到县(市、区)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或毕业中学领取个人高考纸质档案,报到时交给录取学校。考生领取档案时要履行签字手续。考生务必加强个人档案保管,不得私自启封,严防丢失。

04

考生被高校录取后,需要办理户籍迁移吗?


答:根据山东省公安厅等部门联合印发的《关于调整驻鲁普通高等学校录取省内新生户口迁移政策的通知》(鲁公通〔2017〕109号),驻鲁普通高校录取的省内新生可自愿选择将户口迁至学校所在地。被外省高校录取的我省新生,可根据国家及有关省政策选择是否办理户籍迁移。考生凭录取通知书、本人常住人口登记卡、居民身份证到有关部门办理户籍、党团关系迁移等。

05

入学报到时须注意哪些问题?


答:《录取通知书》是考生取得入学资格的重要凭证,高校在新生入学时会进行新生入学资格复查。在报到时,考生要携带本人《录取通知书》、准考证、中学(人事)档案、录取照顾的原始证件,被民办高校录取的还包括《录取考生信息确认表》等相关材料,按高校有关要求,办理报到手续。不能按时报到的已录取考生,应向高校提出书面申请,经同意后方可延期报到。入学后,高校还将进行新生体检复查复测。考生入学后,如被发现存在伪造材料取得报考资格、冒名顶替、体检舞弊或其他舞弊等行为,按照有关规定将予以清退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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